传染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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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上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25 修订)
2025 年 4 月 30 日修订通过 · 202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法定传染病共 40 种:甲类 2 · 乙类 27 · 丙类 11

时限从「发现」起算 不是从化验回报、不是从上级批准,是从接诊医师做出诊断或疑似诊断的那一刻起算。填卡是首诊医师的责任。

几小时内要报

速查

使用限制 本页为法规与规范的速查整理。本院具体报告流程、责任人与联系电话以感染管理科/公共卫生科当日口径为准;病种目录国家可动态调整,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当前设置为准。

doctor.bjhzckj.com/idr

第四十五条

以下情形,2 小时内网络直报

  • 甲类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
    甲类只有两个:鼠疫、霍乱
  • 新发传染病
  • 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 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时
报卡之外还要做的立即电话报告本院感染管理科/公卫科与院总值班,不要只在系统里点提交;
就地隔离患者,按呼吸道/接触/消化道相应级别防护;
③ 登记密切接触者
④ 保留标本并按规定送检;
⑤ 做好终末消毒

按甲类管理

部分乙类要按甲类的措施处理乙类传染病中采取甲类预防控制措施的病种(由国务院疾控部门确定并公布,如肺炭疽等),隔离与控制措施按甲类执行
具体病种可能随疫情动态调整,请以当前国家公布口径与本院感控科通知为准。

第四十五条

以下情形,24 小时内网络直报

  • 乙类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
  • 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规定需要报告的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
  • 丙类传染病患者

儿科最常填的几个

病种类别时限
手足口病丙类24 h
流行性感冒丙类24 h
流行性腮腺炎丙类24 h
风疹丙类24 h
感染性腹泻(除霍乱、菌痢、伤寒副伤寒外)丙类24 h
麻疹乙类24 h
猩红热乙类24 h
百日咳乙类24 h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乙类24 h
病毒性肝炎乙类24 h
肺结核乙类24 h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乙类24 h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24 h

水痘不属于法定 40 种传染病,但多数省市要求作为监测/重点报告病种上报,且学校托幼机构管理要求严格。请按本地疾控要求执行。

「疑似」也要报 不要等病原学确认。乙类的疑似患者同样在 24 小时内报告,确诊或排除后再做订正报告漏报的责任大于错报。

2025 修订版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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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录会调整 2025 年新法赋予国务院疾控部门动态调整乙类、丙类目录的建议权,甲类目录调整权在国务院。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当前设置的病种为准,本页仅供速查。

家长最常问:什么时候能上学

下表为常用参考口径。具体复课标准以本地疾控与教委当年要求为准,出具复课证明前请先确认。

病种潜伏期隔离 / 复课标准接触者观察
水痘10–21 天疱疹全部结痂干燥脱痂,且不少于发病后 14 天21 天
麻疹7–21 天出疹后 5 天;合并肺炎者延长至出疹后 14 天21 天
风疹14–21 天出疹后 5 天21 天
流行性腮腺炎14–25 天腮腺肿大完全消退,一般至发病后 21 天21–25 天
猩红热1–7 天规范抗生素治疗满 7 天且症状消失;或咽拭子培养连续 3 次阴性7–12 天
手足口病2–10 天症状消失后 1 周(一般自发病起满 2 周末例后 10 天
百日咳5–21 天痉咳后 30 天发病后 40 天;有效抗菌治疗满 5 天可解除21 天
流行性感冒1–4 天退热后 48 小时且症状消失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1–10 天症状消失后 3 天,且不少于发病后 7 天7 天
白喉1–7 天症状消失后连续 2 次(隔日)咽拭培养阴性;或治疗后 14 天7 天
细菌性痢疾数小时–7 天症状消失后连续 2 次(隔日)粪培养阴性;或症状消失后 7 天7 天
伤寒 / 副伤寒8–14 天体温正常后 15 天;或连续 2 次(间隔 5 天)粪培养阴性21–23 天
甲型肝炎15–50 天发病日起 3 周45 天
戊型肝炎15–75 天发病日起 3 周60 天
脊髓灰质炎3–35 天发病日起 40 天20 天
感染性腹泻
(含诺如)
12–72 小时症状消失后 72 小时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数小时–3 天症状消失(一般 7–10 天
流行性乙型脑炎4–21 天隔离至体温正常不人传人,重点在防蚊
肺结核规范治疗、痰菌转阴,由结核病防治机构判定后方可复课筛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当时国家与本地规定执行
开复课证明前先确认三件事是否达到上表的隔离期终点(有的以「症状消失」为准,有的必须算够天数);
是否需要病原学阴性证明(痢疾、伤寒、白喉、结核);
本地教委/疾控是否有更严要求——学校往往执行地方口径。

几条容易记错的

常见错误

  • 水痘「结痂就能上学」是错的——必须全部结痂干燥,且不少于发病后 14 天
  • 腮腺炎「不肿了就行」不够——一般要到发病后 21 天
  • 麻疹算的是「出疹后」5 天,不是「发病后」
  • 手足口病疱疹消退不等于不排毒——粪便排毒可持续数周,故要满 2 周并强调洗手
  • 流感退热当天不能复课——须退热满 48 小时

最常被退回的几处

订正与补报 ① 疑似病例确诊或排除后必须订正
② 诊断变更、患者死亡时须订正报告
③ 发现漏报应立即补报——补报仍算漏报,但不补报后果更重;
④ 同一患者同一病种不重复报卡,跨年度或再次发病按规定处理。
纸质卡与电子卡 即使已网络直报,纸质报告卡仍需按本院规定留存备查(一般保存 3 年)。字迹须清楚,不得涂改;确需更正的按规范划改并签名。

谁填 · 谁审 · 报给谁

STEP 1首诊医师

做出诊断或疑似诊断 → 立即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中如实登记。责任人就是接诊医师本人。

STEP 2科室

科室传染病管理员核对卡片完整性,登记交接。甲类及按甲类管理者:同时电话报告。

STEP 3感染管理科 / 公共卫生科

审核后网络直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并在时限内完成。

STEP 4疾控中心

接收、审核、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医院配合提供病历与标本。

STEP 5院内闭环

隔离措施、消毒、密切接触者登记、医务人员防护、院感监测与反馈

联系人与电话

感染管理科报告卡审核 · 网络直报
待填写
公共卫生科疫情报告 · 对接疾控
待填写
医院总值班夜间与节假日
待填写
辖区疾控中心甲类及暴发疫情电话报告
待填写
检验科 / 微生物室标本留取与送检
待填写
待本院补充 上表联系人姓名与电话、本院网络直报账号归属科室、纸质卡交接地点与时间要求、夜间与节假日的报卡流程。把这些发给我,我直接填进去并把号码做成可点击拨号。
法律责任 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或未按规定报告,医疗机构与责任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拿不准是否该报时,报,并咨询感控科。

学校与托幼机构

达到下列标准即构成聚集性疫情,须另行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并立即通知辖区疾控。

病种参考判定标准
麻疹10 天内同一学校/托幼机构发生 2 例及以上
流行性腮腺炎7 天内同一学校/托幼机构发生 5 例及以上
水痘7 天内同一学校/托幼机构发生 5 例及以上
风疹7 天内同一学校/托幼机构发生 5 例及以上
猩红热7 天内同一学校/托幼机构发生 10 例及以上
手足口病7 天内同一学校/托幼机构发生 5 例及以上,或同一班级/宿舍 2 例及以上
流感样病例同一班级 1 天内 ≥5 例,或 3 天内 ≥10 例(各地口径略有不同)
感染性腹泻同一集体单位短期内出现多例相似症状病例

各省市判定标准存在差异,上表为常见参考口径,执行时以本地疾控与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标准为准。

发现聚集苗头就先通报 同一学校/班级短时间内多例同类患儿来诊时,即使未达判定标准,也应主动通知感控科并提示疾控。早一步通报,往往能避免一次停课。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传染病暴发、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与职业中毒
  • 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 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告
  • 同时电话报告院总值班与辖区卫生行政部门

肺结核

  • 除传染病报告卡外,还需按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转诊追踪
  • 患者需转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艾滋病与性病

  • 另有专项报告与保密要求
  • 严格保护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信息(见十八项核心制度 ·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急性弛缓性麻痹(AFP)

  • 15 岁以下 AFP 病例无论是否怀疑脊灰,均须专项报告
  • 12 小时内报告辖区疾控,并按要求采集双份大便标本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

  • 另有 AEFI 监测报告系统
  • 怀疑与疫苗接种相关的严重反应须及时报告

食源性疾病